我们清包一个框架工程,合同条款如下:
分包范围:(1)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砌砖工程,外架工程,回填土工程,人工配合机械清理基槽,管理费以及图纸上包含的一切土建项目;(2)甲乙双方协商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工作。
分包内容:分包范围内的各工序所需的所有人工费、所有辅材及所有小型工具。
分包价款:215元/平方米(包括二次结构);砌砖130元/立方米。
现在甲方说215元每平方米里包括砌墙!后面的砌砖130元/立方米不算。这个是否说得通?我们则认为砌墙另外算得!开始谈的时候也是这样说的!假如通过法院到底哪种说法是对呢?请各位高人指点!谢谢啦!
呵呵,太谢谢您了!问题很清楚,甲方就是想扣合同,少给钱!我的提问是分开的!这个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是一切土建项目!那个问题的关键是二次结构的划分与界定!只要我能确定您说的第二条,和第三条,那我们的这个官司还是能打的!
先谢谢您了!我承认合同有一定的问题!可有人认为二次结构是现行的一个名词。以区别于一次结构,它也要钢筋、模板、混凝土,但在一次混凝土施工时往往又不同时进行施工的混凝土构件,如构造柱、窗台、梁、拦板、压顶、门边加强框等。 砌筑填充墙属于砌体结构!这种说法是否也有道理呢?
追答对其他的理解或说法我的确不太好回答,因为,二次结构是除去主要承重结构到装饰施工前的范围,内容较多,这是较为普遍的理解。建议你在网上搜索下有关二次结构的解释,从中找找能否有解决你的问题提供帮助的内容。或者看看其他热心回答者还有没有更好的解释。祝你顺利。
追问谢谢您的回答!
那框架结构中砌筑填充墙属于不属于二次结构啊?其实老板就是想少给钱!开始的时候都谈好的!可现在从那个方方面面都开始找问题。我们做的主体清包。现在装修都好了还不给我们结算!欲哭无泪啊!谢谢大家帮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