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是什么?子女对父母呢?

我是亲生的儿子,现在16岁,读高中。父亲对我的成绩要求很高而且不讲理由,个人认为他很多地方符合精神病的表现,常常挖苦我说我吃的米是他买的,电脑是他买的,房子是他买的,车是他买的,我,槽,本事没多大点,就只会说我,有才能你在外面就风风光光的,别只会在家人面前耀武扬威。对家人都是严重自卑,自私,阴险,说话难听,只会贬低别人,很多人都说他不会尊重人,在外面基本没人和我爹是好朋友,亲戚基本都瞧不起我爹。他也只敢拿我炫耀一下罢了,现在成绩下滑了点,就天天啰嗦,搞得我把一开始的同情他变成瞧不起他,不想理他。母亲虽然理解我但也没有用我喜欢的方式教导我。我已经想好了,弄清楚他们对我的义务,该养我的他们给钱,以后我赡养他们就是了,从今天以后我不会让我爹再看见我,不得不见我就戴墨镜,只求他们不要烦我,反正我重点高中考个重点大学很简单,我自己能管好自己,既然我在家不能让我爹闭嘴,不能得到一个宁静的学习环境,那我就不回家,以后电话联系,不见不烦,也不求你什么,你履行抚养义务就行。求详细的法律专家把哪个法律哪条规定找给我看并给出建议,废话,口水话,苦口婆心啰嗦教导我的马上滚。

O(∩_∩)O~呵呵!正常情况,我爸妈管我相亲结婚更甚。。。在国外,父母通常只需养育子女到18岁即可,尤其是美国。在中国现在的父母也已经效仿,培养子女直至18岁,就放手不管了;根据中国现有的法律,(正常情况下)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否则构成犯罪即遗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解释一)》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解释一)》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父母对子女的保护和教育】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小伙子,但愿我的回答能令你满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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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8
我觉得是这样的人事无法改变环境的时候逃避同样也是没有用的,我是学法律的大三学生。妈妈的脾气也不是特别好。以前的时候喜欢你拿我跟别人比,说话的时候特别刺耳,我能理解你的那些感受,因为我经历过。但是我现在跟妈妈的关系很好。也许是经历了很长时间的磨合吧。我初中毕业那会儿想过要离家出走,我觉得我跟家里人的关系不可调和。妈妈的坏脾气和指责致使我到现在还有点自卑。但是你要相信,天下的父母没有一个不为自己的儿女着想的。真的!我觉得双方之间最需要的是沟通。我最反感妈妈的时候觉得生活无比的折磨,其实也特别渴望家庭的温暖,你还小肯定也是一样的,父母的不对那是他们自身的性格问题,最失望的时候我看过一个视频是一个农村老大爷讲的,看完之后我再也没有觉得矛盾有多难解决,你和父母的关系是切断不了的,想着去解决而不是逃避。姐姐觉得你学习那么好,解决这点问题肯定没问题。真的离开父母的话你也会舍不得的相信我。
第2个回答  2011-08-17

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
第3个回答  2011-08-17
父亲履行抚养义务住在一起没有办法呀
只有忍受或者搬出去住
第4个回答  2020-09-08
我和你差不多,唉╯﹏╰,稍微比你好那么一点点。难搞呦,我和他关系真的是不好,一聊天火气就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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