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做了14天,被炒掉不给工资

我在深圳特区一家台资厂,做到14天的时候因为上班说话被捉住了,主管就叫我走人,我让他结工资,他还不结,叫保安把我给拉出去,我又没犯什么错,我就说了一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让我不要做了,走人,他说没做到1个月都是不可以拿工资的,我都做了14天了,我出了厂一分钱都没,还叫我马上滚,不要在厂里呆一分钟,钱又不跟我结,还叫保安上来,骂的话好难听啊,我还天天加班了呢,结果搞到人事哪里,说只给我20元一天,深圳特区最低也是700,而且我还加了很班,我在这个厂也是签了劳动合同的,要是他们不结工资,我可以告他们吗?他们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希望大家好好跟我提意见,谢谢,18岁的打工妹
我没有违犯厂规,他主管自己让我说对我对他的意见,说了就让我不要上班啦

去当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会讨回工资并且还有赔偿金的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但是,鉴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大的问题是你需要证明你跟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你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公司曾经发给你的一个月工资的工资单,公司花名册,出入卡,考勤卡,工作制服,报销单据,有公司领导签字的各种单据,其他非公司员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项。

问题补充:
去工商局告需要怎样的程序
---不是去工商局,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里负责劳动监察的部门,工商局是不管劳动纠纷的。

如果我辞职是不是公司就得必须给我
---只要你能按照我上面说的举证,100%可以追回你的应得工资,并且增加25%的经济补偿金。

我们公司文秘更惨,4个月只给两月工资
---你们可以联合起来一起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这样在举证等各方面效果更好一些。

参考: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4〕489号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发布时间】010430
【关 键 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备 注】法释〔2001〕14号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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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7-05
你有点证据的话就要去劳动局 没有的话也要找劳动局了解一些情况什么对你有利
现在工人告公司要公平一点,劳动局没有以前那么黑了
不要听那些没志气的人说的话 就是因为有这么多忍气吞声的人才会养出这么多无良心的老板
支持你~~~!实在不行去找晶报吧 一般媒体爆光后事情都容易解决一些
这种事情 闹的越大越好 祝你好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7-05
他们对你的处罚 过分了 他们必须得按劳动合同办事 如果说你违犯了厂规 第一次 也就顶多是罚款(那还得看劳动合同是否写明了这一点). 一分钱不给就把你给抄了 这是不正确的.你要主张你的权利.到劳动部门告它.到电视台寻求帮助.你去告它不只是为了你自己 也是为了所有的打工妹 ,让她们知道 怎么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我的方法 能够给你些帮助.祝你顺利.我看了你的补充 我很气愤 这样的不把一位工人当回事 全平自己的好恶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你又没有违犯厂规 他平什么啊 一定要找一个说理的地方.去劳动仲裁委员会 告他.
第3个回答  2007-07-05
按情理应该不至于让你走人吧;如果说处罚,可以写检讨或罚一些款-如果厂里有规定;
你向主管说也可承认你的错---有些话不好说的,也许站在他的立场他是为了管理;可以让他记一次过,而不要一下就辞掉,谁不会有些过错呢?既然签了劳务合同就应该是严重违反了合同才可以辞掉员工,不然他这是违反合同的,违反合同应该有违约金的。
按照常规,如果职员犯了小错,应该记一次过和当事人承认错误,而不至于就炒掉--谁不会犯一点小错。。
第4个回答  2007-07-05
你可以到 劳动部门找仲裁委员会 咨询一下 如果 你有理 你可以直接起诉这家公司.不过我建议你还是先把合同看一遍.觉得自己有理的话再去找劳动部门 现在的劳动不门 很正规的 你放心好了 如果你有理的话 他们一定会帮你的 如果再不行的话 就打电话到电视台 寻求帮助 因为现在好多地方都有这种栏目 专门帮别人解决问题的 方正如果是我遇到这种问题的话 我估计 就直接找电视台了因为苏州好多电视台都有这个栏目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