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意见

如题所述

  全国妇联关于全面推进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意见
  (妇字〔2011〕24号)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部署,现就全面推进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协助党和政府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群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重要的管理活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社会管理,为形成和发展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管理制度进行了长期探索和实践,取得了重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给社会管理领域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需深入研究、有效破解。
  面对新的形势,党中央统揽全局、审时度势,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局出发,做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决策,深刻阐明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对进一步统一全党全国人民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部署中,中央把群众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把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力量,突出强调要支持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确要求工青妇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完善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充分运用党委和政府赋予的工作资源和条件,做好直接服务群众的工作,发挥好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桥梁纽带作用。这为妇联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作用,进一步创造性地做好新形势下党的妇女群众工作,指明了方向、赋予了重任。
  各级妇联组织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与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系,深刻认识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各项工作。
  二、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
  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努力开阔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找准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群众工作,重点要在“六个创新”上下功夫。
  一要创新联系妇女方式,准确把握并及时反映妇女群众的利益诉求。把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畅通联系妇女的渠道,拓展与妇女沟通的平台。要切实加强妇女需求调研,把各级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妇联干部下基层开展妇女需求调研的工作制度化,发挥妇联执委、妇女代表等骨干力量的作用,建立妇女民情调查员、信息员队伍,加强对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的统计分析和研判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快捷准确地搜集、传递妇女的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要重视运用新媒体了解妇情民意,充分利用妇联组织门户网站、维权网页、心理咨询窗口等,开展调查、问策、咨询、服务等活动,广泛了解妇女的发展意愿、维权需求、生活难题和需要妇联组织提供帮助的事情,使新媒体在搜集分析与妇女有关的信息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要及时有效地反映妇女利益诉求,对属于带有普遍性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通过要情和专报等信息载体、向“两会”提交议案和提案、参加各类联席会议等渠道,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呼吁反映,力求从制度安排的源头上落实妇女儿童权益。
  二要创新思想工作方法,有效疏导妇女情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工作,把妇女群众的思想和情绪引导好、疏导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教育引导妇女发扬“四自”精神,规范自身行为。要建立与妇女群众经常性的沟通交流制度,组织妇联干部定期、定向、定任务地进村入户,发挥建在农村和社区“妇女之家”的“悄悄话室”、“心灵驿站”、“心语屋”等的作用,与妇女面对面、手拉手地交流沟通,及时为妇女化解心理困惑、疏导负面情绪。要扎实开展关爱帮扶工作,深化对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的关爱,依法维护失业失地妇女的生存发展权益,关注新生代女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帮助单亲母亲、老龄妇女等解决生活困难,为刑释解教人员、艾滋病人、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中的女性以及孤残流浪儿童、服刑在教人员子女等更好地融入社会积极创造条件。要进一步加大促进家庭平安和谐的工作力度,以保平安、促和谐、创文明为主题,着力打造家庭建设工作品牌,明确目标任务,创新活动载体,探索评估标准,大力宣传家庭先进典型,为营造夫妻和睦、代际和谐的家庭氛围,邻里友爱、团结互助的人际关系,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发挥应有作用。
  三要创新维权服务手段,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的切身利益。打好维权主动仗,履行好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职能,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推动男女平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牢固树立大维权的工作理念,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机制,着力把不同层面妇女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统筹好,通过维权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在支持妇女发展中更好地实现她们的合法权益。要加强维权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妇女舆情监测机制、维权预警机制、矛盾排查机制和应急干预机制,高度关注网络信息中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努力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依托“妇女之家”,切实把妇女儿童维权站(点)建在农村和社区,就近就便为妇女提供法律帮助服务。用足用好妇女儿童维权协调组、联席会议等平台,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合作,提高妇联社会化维权工作能力与水平。要探索妇联信访工作新方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探索和推广妇女信访代理制和协理制,根据妇女信访的不同内容、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供服务,既为妇女反映诉求畅通渠道,也努力把涉及妇女的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
  四要创新妇女参与模式,促进妇女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动员组织妇女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管理,以实际行动为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作贡献。要增强妇女参与社会管理的主体意识,尊重妇女的自主选择,强化妇女的参与意识,鼓励妇女的创新实践,引导广大妇女投身到社会管理中来,在参与中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切实履行公民义务,在服务他人和社会中彰显“半边天”作用。要拓展妇女参与社会管理的平台,通过进一步推动女性进农村和社区“两委”,发挥女性在基层群众自治中的作用。大力推广妇女议事会、理事会等制度,组织妇女共同为农村和社区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献计出力。建立农村留守妇女互助小组,让她们生产上互相帮助、技能上互相交流、生活上互相关心、精神上互相安慰、安全上互相关照。要大力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组建各种类型的巾帼志愿服务队伍,立足社区、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地开展巾帼志愿服务,使不同年龄、不同爱好、不同身份的妇女在社区都能找到乐于参加的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享有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帮助他人的机会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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