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爸爸因工伤死亡单位赔偿了一笔钱,家中就有我,妈妈和爷爷。

我今年12岁,妈妈没工作,爷爷是退休工人,有退休工资。爷爷现在还有三个子女,我和妈妈什么都没有这笔款该怎么分配?我要给爷爷多少钱养老才算公平?并且爷爷把我告上了法庭。

工伤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19109 X 20 = 382180元);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第一项丧葬补助金在办丧事时应该已用了。第三项供养亲属抚恤金,你爷爷有退休工资是不能拿的,你妈妈尽管没工作,但应该不到55周岁,也不能享受,而你12岁,只有你能享受这项待遇(国家也是以你的名义发给的),这笔钱应在你的名下。只有第二项才是按继承法进行分割的。既然已上了法庭,相信法院会给予公正判决的。
当然,现在好的单位还会另外给予一些赞助或补偿。如果明确是给你的(如抚养费),你应该当仁不让,给你的就是你的,至于你将来怎么孝顺爷爷与妈妈,那是以后的事。如果没有明确,那就只能共同分割了。一句话,亲情大于一切。追问

单位没有给我明确的分配这怎么办?

追答

单位没有明示,只能一起分了。如果你父亲参加了商业保险,写明受益人的归受益人,其他的也只能共同分。目前有一项只属于你的,就是工伤死亡赔偿中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追问

按160万元,我能得多少?我妈妈能得多少?爷爷能得多少?

追答

目前,只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两笔费用(丧葬补助金与属于只你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明确不能动;其余的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以及单位给的部分(因单位没有明确怎么分)都应该按遗产继承法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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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07
  职工因工死亡即因工伤事故死亡应获得的工亡赔偿款,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对于丧葬补助金即丧葬费用于工亡职工的丧葬支出,按照谁办理丧事谁收取的原则,无须在工亡职工亲属之间分配,且金额也固定。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当按照立法意图,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领受人的范围和分配原则。因为死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受到的精神创伤及物质损失是最大的,因此,领受人应确定在死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范围内,即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中确定领受人。如果死者近亲属请求人民法院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进行分割或因分配问题起争议的,可以综合参照以下几种分配原则和先后顺序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
  第一,尽量照顾无生活来源或者无生活自理能力的近亲属;
  第二,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近远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予以合理分割;
  第三,均不存在前述两种情形的,则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均等分配;
  如果是协商解决的工伤赔偿,因其中没有明确相关份额和比例,就容易出现工亡职工亲属间的分配纠纷,有必要对一次性赔偿的金额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分别测算出法定应获赔偿的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后,按照各项目占法定应得赔偿款总额的比例乘以实际获赔的款项计算出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实际金额,再按照前述方法予以分配。
  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相关规定:  2011年1月1日起,安全生产事故中一次性死亡补偿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新标准实行后,在生产安全事故中死亡的职工家属最高能获得60万元补偿金,提高近两倍。
第2个回答  2011-08-15
应该分为两部分。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扣除丧葬费用後)你分成三份,给你爷爷一份。供养亲属抚恤金你给你爷爷应得的那份,如果供养亲属抚恤金里面只有你的抚养金那就可以不给你爷爷。因为你爷爷有自己的收入,不是以你爸爸的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追问

抚恤金和赡养费是不是一个意思?
单位已经把钱打到我个人账户上,如果在法庭上解决过后,我妈妈同意我不同意怎么办?

追答

不是同一個意思,抚恤金包含赡养费,撫養費。
你是未成年人,你媽媽是你的法定代理人,在法庭上,你媽媽完全代理你,她的意思表示高於你的本意。所以你只能事前說服你媽媽。

追问

法庭上判决过后我不同意妈妈签字,我妈妈会不会受到法律责任?

追答

再次說明一下,如果按照我剛才最初的回答來分錢,是沒有問題的,撫養費是專屬你個人的,贍養費是屬於你爺爺的。目前來說你媽媽是你的法定代理人,但是如果她的代理損害專屬於你的財產利益,她是要承擔責任的。如果沒有,她是不會承擔責任的。

第3个回答  2011-08-15
你爸爸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因工伤亡后保险公司会支付保险金,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单位支付赔偿金。两种赔偿金因为性质不同,其处理也差异较大。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时,指定了受益人,比如其配偶或者父母、子女,职工因工死亡后的保险金,即由受益人获得。但是,保险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指定保险受益人,必须获得被保险人即职工的同意,否则指定无效。《保险法》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因此必须弄清楚你爸爸的单位为其购买工伤保险时,是否经过他的同意指定了受益人。
如果你爸爸的单位没有为他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单位支付的赔偿金就是他留下的遗产。有三块: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费是谁主葬并支付费用的就归谁;同时因为你12岁是未成年人,你妈妈没工作,都是符合规定可以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你妈妈可以获得是你爸爸工资的40%,你的是60%。这两块多余是就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60个月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你妈妈和你,还有你爷爷,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地享受继承这笔赔偿金的权利,任何继承人都无权剥夺或者限制其他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
当然,经过协商一致,你们之间在具体分配遗产时,数额也可以不一样。追问

经过我们跟单位自愿协商,单位向我爸爸意外死亡赔偿全部金额为人民币比如说是160万该赔偿金额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各类保险,交通费用,家庭困难补助,误工费等法定费用及其它费用在内的一切费用。现我爷爷要求的是按3分之一分配,你说我们该怎么去分配?我爷爷该得那几部分?

追答

假定丧葬补助金等是8万,归主持葬礼并支付各种丧葬费用的人,如果是你爷爷就由他拿;其次保险看谁是受益人,就谁拿;第三是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你爸爸月工资的60%你,40%你妈妈,你拿到18周岁计算一下该多少?第四就是剩下的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各3分之一分配。有些钱不要太看重,要考虑到个人感受,家庭的亲情不要因为一个人离开了就剩下反目成仇啊!人生三大苦,少年丧父,中年丧夫,老年丧子!

第4个回答  2011-08-15
你和妈妈,以及你爷爷都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只有你们三个人平均分配赔偿的钱,你爷的三个子女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所以没有的。他告无所谓,如果法院公证就没事的。面对吧。追问

比如说爷爷拿走了3分之1,我妈妈同意我不同意该怎么办?

追答

你说你才12岁,属于未成年因多分一点,这点是受到法律保护。不知你爷多大,如果没有经济来源拿走了3分之1是没有异议的。现在有退休金可以重新分,你的多,可操过1/3多一点,你妈与你爷再商议分配,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裁决的!

追问

我爷爷是一位退休工人,他今年71岁。我妈妈没有工作,我还需要人照顾,因为家中只有我和妈妈

追答

把实情告诉法官,但必须有证人或证据,法官好断财产。请做好准备面对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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