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款的口头承诺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双方对于借款这个事实都予以承认,即使没有借条,借款关系也是存在并受法律保护的,这点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当然,一般情况下,借款人没有打借条,事后可能会反悔,举证可能会有困难。但是也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可以找证人,可以打电话向他提起借款事实,只要他对这个事情予以承认,将你们的对话录音,也可以作为借款的证据。
借条上没写还款日期,法律上是作为不定期的借款合同来处理,你可以随时要求返回。
索要时间的话,不是说20年之内,而是有两年的诉讼时效,但是这个2年,从你每次的催讨时间起算,每催讨一次,时间就重新起算。
还有关于借款的问题,详细规定在《民法通则》、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通则》的若干意见、《合同法》、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担保法》中有详细的规定,太多了,难以一一黏贴上,你可以上网搜索一下这些法条来看看。
追问如果借条上面没有还款日期 你说是属于随时都能催款的 那这个时间是有多久
还有借条上面有还款日期的话超过日期2年 借条是不是作废?
如果超过日期了但在2年内 是不是能用法律的方法来催款 或者重新写借条
超过2年了要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