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8-04
其实就算你是次要责任,他可以通过你的交强险理赔: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超过的部分,你也要承担40%的责任。通过以上理赔,基本可以包括他的损失。故你完全没能必要这样做。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以后他一定要起诉你全责,你们私下签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这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利益,使其多赔钱。此外,保险公司不可能对于他受伤产生的所有费用都理赔。但如果你是全责,那么省下的费用都由你承担。
第2个回答 2011-08-04
属于骗保。再有私下签订协议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对方反悔,有理说不清,如果对方通情达理还好,如果是不讲理的,他将会无止无休的纠纷,两腿断了,属于残废,安装假肢。保险能陪多少,5万10万,够吗?,如果不够,让你自己出,你干嘛,你不干行吗,交警让你负全责,到时候去法院告你,法院会听你的吗,法院要看裁决书来判断,所以要实事求是,同情是一回事,法律又是一回事,以上权当参考
第3个回答 2011-08-04
不可以,如果对方是全责,你的保险公司只承担10%,同时在超过交强险的部分后,你不用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占了全部责任后,你的的保险公司承担了全部赔偿损失,如果不足对方的损失,你则要承担剩余损失,这样会加大你的风险。造成你不应当承担的后果,所以我建议你不要去承担全部责任,最好是无责任。
第4个回答 2011-08-04
应该接受交警的建议,出于人道主义,不要让受害方承受太多的负担,毕竟你是全保,赔偿费用的大头由保险公司承担,小头受害方自己承担,而且双方私下签定一份协议,我想受害方会由衷的感激你和处理这次事故的交警,至于是否属于骗保,交警会制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你一百个放心,当然你的顾虑也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