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右手除了大拇指全部在根部离断,前几天鉴定估计是六级伤残。工厂应该赔付多少

工厂是木器加工厂,我是一个木匠。今年才23岁。眼看自己残疾了。希望能得到赔偿金。但是法律和法规我都不懂。现在已经申报工伤了。工伤也受理了。希望回答的人全面具体的给我答案。条条框框说的明白些。我受伤前工资在每天一百左右。在这个工厂工作了八个月。放心回答好的我可以加分。我这辈子完了。我只希望得到公平的赔偿我在牡丹江地区受的伤。希望牡丹江左右懂法律的来!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纵横法律网 孔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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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7
首先你先确定下你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这个工厂关于的工伤赔付的条款,很多工厂在这里耍心机的,一旦有你没有注意到的不利于工伤赔付的条款,就算申请仲裁或者打官司都非常吃亏的,毕竟在甲方乙方里,打工者是最弱势的群体。
如果没问题的话,理应按照楼上列出的法律条文来处理,说的冠冕堂皇估计您也看不太明白,照白了说,工厂该给你至少48000的伤残补助金,你可以选择留下继续工作,也可以选择离开这个工厂,如果选择离开,这个厂子必须帮你安排工作,在工作前,这个工厂也要给你发工资,发60%,保险之类的也必须厂子缴纳,如果你的伤残导致你难以继续工作,那这个厂子要发60%直到你退休。这是法律规定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