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订了三方协议,户口回了原籍,但是档案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参加公务员考试算不算应届毕业生?

之前单位没有收报到证,现在还在自己手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毕业生没签订暂缓就业协议的,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关于应届生的定义: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简单的说,就是大学毕业后,你没有签订三方协议,将本人的档案留在了学校或者放在了人才市场,在你毕业的这两年内,你都可以以应届生的身份参加各类公职考试。比如,13年、14年的大学毕业生,可以以应届生的身份参加2015年的国家公务员。
所谓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特指2015年毕业的学生,指2015年应届毕业,能取得毕业证。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12
还可以报考,录取以后将三方协议改派到你的公务员局,报到证也要改到此处,保持一致就可以了。追问

三方协议已经签署了,怎么改派?

追答

改派的具体手续如下:在原来的签约单位交了违约以后(如果用人单位非要求缴纳不可,根据规定最多5000元),让你原来签约的公司给你出具一份解约函,收回全部各联三方协议表格,回学校办理新的三方协议,学校定期向学校所在省级教育厅办理领取三方协议更改手续,然后你就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重新找工作了。没有什么影响。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