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母亲与几个子女房产应该怎么分配

父亲两年前去世,母亲今年81了,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其中大女儿是父亲和前妻所生,小女儿是退休职工,有一子。大儿子是银行高管退休,无子嗣也未婚,小儿子早年下岗又因为十几年前的脑外伤,情况较不乐观,也有一子。父亲去世留下一套四室两厅的房产,地处当地市中心地带,周边教育等各方面环境较好,父亲去世后母亲和几个子女一直没有处理遗产分配的事宜,由于近年老母亲身体状况时有不佳,所以想在近期处理好房产分配问题。按照老人的意思,由于大女儿非亲生,大儿子环境也比较好,小女儿家庭条件也不错,但小儿子有个孙子,算是本家的嫡孙,加上小儿子身体不好,老人想把房子留给小儿子,请问有什么方法安置其余子女最妥当?可以选择直接由母亲馈赠或立遗嘱的方式给小儿子吗?

如果房子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而首先需要分割,父亲母亲一人一半。父亲的那一半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而母亲和各子女都可以继承父亲的那一半房产,一般均分。母亲分的财产是可以立遗嘱留给任一个子女的。具体怎么分最好协商,否则很容易引起争议,伤害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条件好的母亲可以说服他们放弃继承。最后可以由一个人分到房产,其他有继承份额的可以要求折价补偿。追问

那请问以上手续要在什么地方进行办理呢?

追答

一般遗嘱和放弃继承的声明都要公证处去公证,房管局才给办过户。先去做公证了,房子可以以后再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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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08
母亲只有权处置自己名下的一半产权,继承自父亲的部分如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无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和子女平均继承,如生活条件优越的子女愿意放弃继承权,应协同所有利害关系人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
第2个回答  2021-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