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仲裁后由于疏忽我没有上诉,十五日内单位上诉了,本来是开庭的,到了开庭时间单位又说要调解,来了个主任说是要请示下领导要晚两天签字,当时答应了他,法院只出了份协议但是都没有签字,现在单位故意拖延时间,导致案子已经在法院有四个多月了还没有开过庭,请问如果过了六个月的审理日期,如果不延期的话,法院会怎么做,我现在该怎么办啊,请指教一下
谢谢,法院这期间我也去过多次,也一直在催,他们总是说案子太多为由一直让等,马上审理期限也快到了,如果还不开庭,到时不知道法院会不会按撤诉处理
追答如果真的算撤诉,那也是你所在单位撤诉啊,如果他撤诉,那就要按照原来判决的结果执行了,这对你不是有好处吗,所以是不会撤的,除非单位说他自己要撤诉,你可以多向该法院院长反映反映情况,如果希望这案子快点开庭判的话,最好能天天去找他
说来也不巧,刚好受理我案件的法官在第一次说要调解时没几天后生病住院了,一直也没有上班,也是导致这个案子拖了很久的一个原因,在这期间我也找过庭长好多次,要求能不能另外安排人开庭,可是他都一直推脱说让在等等,如果是真的超过了案件审理期,我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
仲裁的时候到现在都有律师的,当时对这方面不太了解律师说仲裁判决后十五日内我没有起诉,单位上诉了,现在只好在跟法院沟通了,弄的我很被动。我想知道如果超过审理期六个月,不延期的话,会怎么样?
追答1、不是从“上诉日”算起,而应是从通知你的案件受理日算起。
2、简易程序审理的,如果案件复杂,可能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但转为普通程序应当通知你。
3、如果既没有通知你转为普通程序、又超期不出判决结果,建议你找法院院长或上级法院、当地人大反映,也可以找媒体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