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设置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层级,名称分别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一、评定方法
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评价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方式,考试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副研究员评价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考试合格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在5年内申报副研究员,评审通过后取得相应职称;研究员评价采取评审方式,评审通过后取得相应职称。
二、职称考试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从事卫生管理研究工作。
3、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三、专业能力要求
具有丰富的卫生管理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较高的学术造诣,及时掌握国内外卫生管理研究的前沿成果;具有较强的卫生管理研究能力,有较丰富的本专业研究经验,能解决较复杂疑难问题,对业务工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指导和带教本专业中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或具有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