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满多少年可办理退休?有文件吗?

如题所述

个人的退休和社保的缴纳年限是没有关系的,只是和退休后是否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有关,具体以各地市社保的规定为准,山东济南的规定退休人员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

根据《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一条 退休人员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应当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自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视同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2005年1月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均计算为缴费年限。

扩展资料:

《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十八条 参保人(不含退休人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负担:

1、起付标准以上、10000元以下部分,统筹基金负担85%,个人负担15%;

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统筹基金负担88%,个人负担12%。

退休人员的统筹基金负担比例比上款负担比例提高三个百分点,个人负担比例降低三个百分点。建国前老工人的统筹基金负担比例较退休人员的负担比例提高五个百分点,个人负担比例降低五个百分点。

参保人经定点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或市级以上专科医院同意转往外地住院治疗的、临时在外地患急症住院治疗的、异地安置或长驻外地人员由长期备案的定点医院转往其他医院住院治疗的,统筹基金负担比例降低十个百分点,个人负担比例提高十个百分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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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16

根据《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男满30年,女满25年。

《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52号)规定:退休人员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应当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自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按规定视同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2005年1月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均计算为缴费年限。

扩展资料:

《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济人社发201458号)规定:2010年7月1日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由异地转入我市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其在济南市的实际缴费年限应满10年。

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应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自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济南齐鲁花园医院-退休时达医保规定缴费年限的不用审核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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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15年。
第二十一条(职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职工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职工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的,在批准的缓缴期内,职工不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应当缴纳而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后,职工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视作缴费年限的计算,由市医保局另行规定。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可领取养老金的当月,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其个人医疗帐户的部分,按照其在职最后一个月的计入标准计入;其医疗费用的支付,按照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本办法施行前已按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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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9-15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满多少年国家都有规定的,有文件。到了退休年龄就可办理退休,
第4个回答  2011-09-15
基本上全国都是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