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月1号进去公司的,8月22号辞职的,还在试用期内,没签劳动合同的,我向老板要工资 ,老板说你没做到一个月不给工资的,但是他开始工作的时候没说清楚的,还有工作餐都自己解决的,你说我该怎么办?
告劳动局的话 要不要钱的
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所以如果企业没有按时发公司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那先还是要跟老板沟通的吗?
追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但有费用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10块钱,盘妥你的老板 老板不发工资,不交社保,不给加班费等等,劳动者除了嫌麻烦之外,还有就是怕花钱打官司,这里,潘律师可以明确告诉大家,首先,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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