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是需要理由的。
心理学则认为,喜欢一个人并不是毫无理由的,而是有一定原因的,并对此进行了很多的研究。研究表明,喜欢一个人的理由是多而复杂的,在这里就不向大家一一介绍了,主要举几个比较典型的恋爱的理由。
在我们没有条件对对方进行深入了解的情况下,往往会先从一个人的外表作出我们的判断,比如,对方的长相、身材等。那些长得漂亮或帅气的异性总是能够得到更多的人的关注。
心理学的很多研究也表明,那些在身体上有吸引力的人更容易获得异性的青睐。当然,这并不是绝对的,外表的吸引力并不是我们选择恋爱对象的唯一条件。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选择恋爱对象时,都会选择那些在身体的吸引力上和自己条件相当的人,因为这样,成功的可能性就会大一点,这种心理在心理学中被称为“匹配假说”。
事实上,没有哪一个人不希望和那些在身体上很有吸引力的人恋爱,比如男性都喜欢那些长的漂亮,身材窈窕,体态丰满的女性,而女性则喜欢那些长的帅气、身体健壮的男性,但是除非自己的条件同样出色,否则被拒绝的可能性会非常的大。
在寻找恋爱伴侣的过程中,人们通常对那些与自己很相似的人产生好感。双方的价值观、行为模式等相似性越高,就容易对对方产生好感。
美国的心理学家经过研究得出,对于那些都喜欢体育运动的情侣来说,如他们各自喜欢的体育项目不同的话,最终步入殿堂的可能性就小的多。双方相性比较多的话,就很容易找到共同的话题,也容易产生好感。
但是,另有一些研究表明,差异同样也可以产生爱情。人有时候也很容易对与自己存在差异的异性产生好感,他们能从对方身上感受到一种异样的东西,而正是这种异样的东西能使人保持对爱情的新鲜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