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如果酒吧不属于那属于什么场所?如果侵害到公民利益的时候,适应那些条款?
我想问下,《民法》可以适用么,那条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