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中介费收取标准如下:
二手房中介费收取标准:由买卖双方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房屋成交价格总额0.5%-2.5%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
二、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
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四、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可以制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