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如何补缴

如题所述

参保人员在办理补缴时,按应保未保期间的不同身份补缴职工医保费,具体如下:
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当年补缴时段的缴费基数按本人当前缴费基数确定,缴费比例为当前的职工医保费比例;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的。缴费基数为办理补缴时上年度省平工资,缴费比例为9%。
(1)劳动年龄段内的未就业主城区户籍人员;
(2)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在市区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非市区户籍人员,可以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补缴职工医保费。
3、参保人员补缴职工医保费时,应一并补缴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
(1)参保人员退休时,应按规定办理医保缴费年限审核和退休待遇核定手续。其中,缴费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自办理医保退休待遇审核手续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由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满20年,并从办理补缴手续后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2)、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仅指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
(3)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职工医保一次性补缴的费率按办理补缴手续时的缴费标准确定,补缴基数为上年度省平工资。

职工医保办理流程如下:
1、先准备好参保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用人单位相关资料;
2、到当地医保中心的医保窗口申请办理;
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按照程序办理医保;
4、办理好后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综上所述,职工医保断交,在新用人单位就业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至新用人单位,由新用人单位办理补缴;劳动者灵活就业的,医保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人社局,自己直接缴纳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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