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忘记年检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失业证是不可以补年审的,逾期未参加其审验的,该失业证因此而作废,其失业人员一般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失业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到劳动保障所进行年审。

法律客观: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由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失业证》。《失业证》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南京持失业证人员26日起年检换证,自2012年12月26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凡持南京市《就业失业登记证》者,将进行年检换证工作。对象包括在2010年12月31日前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年度换发全国统一版本的《就业失业登记证》;2011年12月31日前领取全国统一版本《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年度年检。已经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但目前已在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参加本次年检换证。年检换证手续为,本市户籍年检换证对象在年检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年检换证手续;外省市户籍年检换证对象在年检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暂住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年检换证手续;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所相关工作人员需逐一核对持证人员的基本信息变化情况,并在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做年检记载。符合换证条件的应予换发新证;年检合格的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盖"年检专用章"。 凡在年检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参加年检换证者,其个人资料将被暂时封存锁定,不纳入失业人员的统计。 凭失业证可免档案托管费 问:档案在劳动局托管,有失业证的话,可以免档案托管费吗? 答: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内,每月15元的档案托管费是减免的。 凡在年检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参加年检换证者,其个人资料将被暂时封存锁定,不纳入失业人员的统计。凭失业证可免档案托管费问:档案在劳动局托管,有失业证的话,可以免档案托管费吗?答: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内,每月15元的档案托管费是减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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