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方的行为对家庭极度的不负责,另一方要求协议离婚未果提起诉讼,可法院以户口本和结婚证登记时间不一致为由不予受理。最可笑的是,为了证明婚姻的真实性找到民政局,民政局却要求重新登记领证。我真不理解,为了离婚还要得再次登记结婚。可想想:难道以前的婚姻不合法吗?对方可以配合再次登记还上法院干嘛?请问当事人该怎么办?
请问法院可以任意找吗
追答这个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包括你所在地法院 被告人所在地法院 你应该去咨询专业的人士吧 给你一个链接 你可以参考性的看看 人民网 还是搜一下吧 上次 答案就被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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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簿不断的更换,就结婚登记日期不是同一天呀?户口簿上是已婚呢?没有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