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8-31
车间卫生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生产车间的人员卫生管理、控制楼卫生管理、现场卫生管理和生产流程卫生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3 职责
3.1车间主任、车间副主任负责监督车间卫生工作实施情况,并对各班级、个人作考核记录。
3.2生产操作人员按要求做好主管区域清洁卫生工作。
3.3清洁工负责打扫控制楼通道、洗手池、卫生间等。
4 管理要求
4.1卫生包干制度
4.1.1车间主任负责对卫生工作进行分区承包,车间员工随时对自己负责区域进行日常清洁、整理归位;班长负责指挥、协调、监督,车间主任进行检查和考核。
4.1.2清洁标准可参照本规定及其他专项规定。整理按各设备、工具、记录资料、通讯照明设备等车间定置规定摆放。
4.2个人卫生管理
4.2.1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
4.2.2不得将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带入车间现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2.3工作过程中注意保持个人卫生,防止中毒或交叉污染。
4.2.4出现或怀疑出现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就医。
4.3 控制楼卫生管理
4.3.1内操室卫生管理
4.3.1.1地面、墙壁清洁无垃圾、无污迹,门窗无积灰、无污迹,桌面干净无杂物,凳子摆放整齐。
4.3.1.2控制台的电脑要整齐无积灰,台面保持干净,只能放置分析本、当班的分析单和一些传达文件。
4.3.1.3资料柜面要保持干净无杂物,各资料夹、记录本按标签要求摆放。
4.3.1.4通讯设备、照明设备摆放要整齐统一。
4.3.2外操室卫生管理
4.3.2.1地面、墙壁清洁无垃圾、无污迹,门窗无积灰、无污迹,桌面干净无杂物,凳子摆放整齐。
4.3.2.2饭盒、水杯要摆放整齐,个人工作用品要收拾整齐放在统一的位置上。
4.4 现场卫生管理
4.4.1工具集装箱卫生管理
4.4.1.1各班工具箱要保持整齐干净,工具要定位摆放,无关物品不允许放在工具箱内。
4.4.1.2班组做好工具的使用保管、定期清洁、修复工作,报废工具要及时申请领取。
4.4.1.3公用工具(如风炮、垫片、螺栓、气密瓶等)要保持清洁完整和定位摆放,
4.4.2装置现场卫生管理
4.4.2.1地面无垃圾(如为外来施工队所产生的垃圾,经上报领导同意后可以不打扫,但要在交班记录中写清楚)。
4.4.2.2水沟要保持清洁、排水通畅。
4.4.2.3操作时产生的垃圾必须及时清理,洒落的物料要及时清理。造粒机房的落料在下班前清理干净。
4.4.2.4各助剂桶在专属的区域内要摆放整齐,废料桶、空桶要区分放置。
4.4.2.5对连续产生垃圾的设备或场所,必须做好盛接措施。当班的要做好清理工作,禁止推脱至下一班。
4.4.2.6各罐、机泵、管线等设备表面干净无油污,操作中造成设备污染的要及时清理干净。
4.4.3工具和材料的清洁、整理
4.4.3.1工具、运送工具、辅助材料均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并保持其清洁(如F扳手、手推车、移动泵、胶管、金属软管、过滤筐等)。
4.4.3.2各种操作工具、材料使用完毕要及时清理,按指定地点摆放。报废的材料同样要放到指定地点。
4.4.3.3未使用的工具、材料要堆放整齐,并且要与回收材料区分开。
4.4.3.4如因工艺需要而未能回收整理的材料和工具,则要在交班记录中注明,同时还要简述其工作情况。
4.4.4废品、垃圾清理
4.4.4.1废弃物要区分盛装,原则是液体装入铁桶内、固体装入无字塑料袋中(催化剂禁止和任何物料混装),装满后搬到指定地点存放整齐。
4.4.4.2抽提一楼、分离一楼各放一个铁桶和三个塑料桶,罐区入口各放塑两个料桶用于盛接废料,其余地方禁止乱放废料桶。固体垃圾统一拿到一楼回收,但聚合物要与其他固体垃圾区分放置。注意废弃物回收点的卫生。
4.4.4.3生产操作时所制造的废弃物,要及时清理。桶装废液要及时加盖密封。
4.4.4.4造粒机所产生的落料要区分回收。
4.5装车区卫生
4.5.1装车台的卫生、装车管线的摆放、装车司机的卫生监督均由装车人员负责。
4.5.2装车台无垃圾、无落料,装车管线摆放整齐,排放的废料及时回收。
4.5.3装车设备、工具清洁无油污,并且定位摆放。
5 检查与考核
5.1班长要起到指挥、督促作用,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员工纠正。禁止乱指挥和不指挥。
5.2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卫生工作进行内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31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 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 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 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 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