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可能有的人会向他人作出承诺,承诺自己将要从事或者不从事某些行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合同是具有相对性的,会约束双方当事人。一、承诺书和合同的区别:所谓合同,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即合同为双方行为,而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议。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承诺书是否产生法律约束力,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二、合同承诺的方式有哪些:从各国立法规定来看,对于承诺的方式,一般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如果要约没有对承诺方式作出特别规定,则受要约人可以采用如下方式来表示承诺:(一)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承诺,这种方式是在实践中经常采用的。一般来说,如果法律或要约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用书面形式承诺,则当事人可以用口头形式表示承诺。(二)以默示方式表示承诺。这就是说要约人尽管没有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明确表达其意思,但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和其他形式作出了承诺。我国合同法中明确规定承诺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缄默或者不行为不视为承诺。应当注意的是,默示不同于单纯的缄默或不行动。缄默或不行动都是指受要约人没有作任何意思表示,也不能确定其具有承诺的意思;而默示的方式虽不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作出的,但受要约人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或其他方式作出了承诺,而且从其行为和表现来看,可确定其具有承诺的意思。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