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欠条比实际情况多怎么办?

现在到年关了,公司里工程款结了也不多。我准备大家凑乎着分了过个年先。可小包工头不愿意协商!但是我有写欠条给他的!欠条有10几万,可他们实际人工只干了5万左右的人工工资。活是结束了!既然大家都准备上法院了!我准备只按人工工资结可以吗?

借别人钱借条比实际多,如果去法院打官司法院按照借条的钱数判决,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借条写得多的证据。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
1、如果对方欠两万块钱有借条和录音的,债权人去法院起诉能胜诉,具体能不能要回来,要看对方能否自觉归还借款、或对方有无履行能力等情况。
  2、如果判决后,对方仍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执行中可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对方的财产,并可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
  如果对方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发现对方的财产、或对方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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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22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借条记载的金额大于实际借款金额的,债务人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减少还款的金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2-22
借别人钱借条比实际多,如果去法院打官司法院按照借条的钱数判决,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借条写得多的证据。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