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停交了,可以取出吗?

如题所述

住房公积金停交了是可以取出提现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6、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第一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一般情况下,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参考资料:公积金提取-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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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26

公积金停缴后2年内都可以取,当然,这个要看是你本地户口还是外地户口,如果是本城市户口无法取出,除非是装修,买房。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5、依照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扩展资料:

2018年北京发布公积金新政,公积金的贷款和提取至少将发生六大变化,包括执行“认房又认贷”,并把公积金贷款与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等等。

根据《关于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住房公积金归集服务水平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购买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或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记载的县、市或户籍所在地的省会城市内的住房,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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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9-14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扩展资料: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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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9-08

不可以的。

公积金只能在当地买房才能提取而不同的两个城市,是不能把公积金提出来的,而且公积金是不能取出来的,必须是买房才能用到,如果您不是在本市买房,把公积金提出来用作它用了,以后公积金就不能再用了。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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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08-31

住房公积金停交了,可以取出,但是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流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地重新就业的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7.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8.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地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拓展资料: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住房公积金提取首次提取需要材料如下: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

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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