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交通事故肇事法院已经判决生效但起无能力赔偿其父母经济很好有没有连带责任~请教各位好心人

我父亲被一男子开无牌新面包车撞成重伤.一个月后清醒成植物人.过不久不幸去世.从始至终肇事方都没出过钱.法院判决生效.现在肇事者本人躲了.20多点岁结婚不久.也没有什么财产可执行.其父母有连带责任吗?或者这种情况有什么好的方法能处理.跪求好心人 指点.........看到肇事方逍遥法外就怒火中烧..气愤.....

这个既然已经判决了,只能按照判决书执行,父母根本不需要为成年子女承担连带责任。年满18周岁就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

而且法院也根本不可能执行案外人的财产。因为判决书并没有他父母的名字,也没有判决他父母承担连带责任啊。执行庭只是执行判决书,不可能随便执行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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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10
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1第2款规定,“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18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 据此,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父母的财产,或另行起诉,请求判决其父母履行垫付义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2-10
只要对方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他父母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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