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个回答 2021-09-28
成都市新生婴儿医保参保对象为具有成都市户籍的新生婴儿以及父母一方具有成都市户籍或《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新生婴儿。
参保代理人应当在新生婴儿出生之日起90日内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学生儿童档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逾期不予办理。
办理参保手续时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地)社区、街道办理参保手续,本市户籍新生婴儿需要提供婴儿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新生婴儿提供婴儿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的户口簿或《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与父母的关系证明。
新生婴儿参保缴费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保险待遇,新生婴儿出生当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