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提供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条件。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义务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为:其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提供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或经商、办企业一年以上(能提供父母单方劳动合同或合法营业证照)、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至少一方缴纳一年以上)、能提供户籍证明(户口簿)、居住地证明(居住证或者临时居住证等)。
符合我市小学升初中条件,进入我市初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近三年内至少要参加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的随迁子女。
扩展资料:
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相关要求规定:
1、要深入开展教育需求和教育资源调查,准确掌握教育资源和随迁子女现状,科学预测其发展变化趋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
2、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随迁子女人数合理调配教育资源,做好招生计划编制、新生入学、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
3、宣传部门要全面、客观地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升学工作重要性、必要性与现实性的宣传报道。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参考资料来源:余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非浙江省户籍学生由初中升入高中时,需要同时满足下列3个条件:
①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
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波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宁波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③父母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流动人口子女父母持《余姚市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段学校入学资格审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别到以下单位办理审核手续: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内的计划生育窗口或计生办审核;
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内的劳动保障窗口审核;持工商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审核;持身份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审核。相关部门一般应当天办结,特殊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以集中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
有关部门每年完成该项审核工作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前,把通过本部门审核的流动人口子女名单告知各乡镇(街道)社务办。
参考资料来源:民生E点通-外地人初中升高中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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