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一季度是2018年5月22日请问第二季度打款时间是第几月份?

如题所述

第二季度打款时间是8月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打款周期为三个月(一个季度)之后。

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处处长吕志民介绍,租房提取公积金存在大量的弄虚作假情况,过去是用假发票、假合同,后来又演化为买真发票,但租房这事是假的。

为此,公积金中心即将出台新政策,凡是租房提取公积金,提取人只能3个月提取一次,提取的限额为本人和单位缴存公积金3个月的总和。

扩展资料

北京租房提取国管公积金的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内无自有住房且租房;

3、申请人及配偶未参加过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售房或购买过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

4、申请人及配偶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记录(若存在购房提取记录且经查询确为无房的,需先终止购房提取并提供相关房屋出售证明后办理);

5、申请人及配偶已办理过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且租期已满的,三个月后可办理租房提取。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租房提取公积金将缩短为三个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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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12
三个月(一个季度)之后,也就是8月份,具体的日期看实际情况,不过也就是在22号左右,差不了几天
第2个回答  2018-06-26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租住公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因租房提取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10-01
8月22日呗,每次往后面加3个月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