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人所得税的有(  )。

A.县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B.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C.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D.保险赔款
E.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答案】:B、C、D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1)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 ) 保险赔款; (6 )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上述第(10)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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