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精密框架中,我国的证明标准分为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两种,它们各自要求在不同阶段达到不同程度的确信程度。</
一、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证明标准是法律对检察机关和当事人在案件事实认定上设定的最低要求。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立案阶段</,需有犯罪事实的初步证据;逮捕阶段</,证明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实施行为及证据查证属实;案件定罪阶段</,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实充分。
具体标准如下:</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定罪量刑事实有证据支持
所有证据经过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综合证据排除合理怀疑
不同诉讼阶段的证明要求:
侦查终结、公诉和判决时,需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
疑罪处理:坚持疑罪从无,对证据不足案件作出无罪判决,量刑证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
死刑案件:死刑事实证据不足不得判处
二、民事诉讼证明标准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与刑事有所不同,以高度盖然性为一般原则,排除合理怀疑为例外</。对于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使法院相信事实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而对方需提供证据证明事实不存在或真伪不明时,法院将认定不存在该事实。
高度盖然性标准:
法院根据审查证据,判断事实高度可能存在的,将认定事实存在
相反,对于一方提供的反驳证据,若无法确信事实真伪,法院将认定事实不存在
排除合理怀疑标准:
在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况下,若法院确信事实存在可能性排除合理怀疑,将认定事实
口头遗嘱、赠与等特定事实的证明,也适用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