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监督执纪4种形态是指

如题所述

1. 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 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3. 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4. 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四种形态的运用:
1. 第一种形态是监督的基础工作,适用于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以及存在一般性问题需要及时提醒纠偏、责令纠错的党员干部。它包括谈话函询了结、“面对面”初步核实了结等两种情形,以及经审查调查后仅给予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纠正或责令停止违纪违法行为、责成退缴违纪违法所得、限期整改、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责令公开道歉(检讨)、通报(通报批评)。
2. 第二种形态是守住从犯小错误向犯大错误发展的“第二道防线”,适用于问题较轻的情况,给予党纪或政务轻处分或进行组织调整,包括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2项党纪轻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4项政务轻处分,以及取消荣誉称号、撒销政协委员资格、终止(罢免、撤销、责令辞去)人大代表资格。
3. 第三种形态是防止从违纪违法滑向犯罪深渊的“第三道配孙伍防线培或”,适用于问题严重的情况,给予党纪或政务重处分,或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包括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3项党纪重处分,撤职、开除等2项政务重处分,降职、取消退休待遇、解聘、解除劳动合同、辞退、组织除名(劝退)。严肃处理第三种形态中的“少数”,对构成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必须及时给予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通过这样的处理,实际上是防止严重的违纪违法发展成犯罪,守住防止党员干部从违纪违法滑向犯罪深渊的“第三道防线”。
4. 第四种形态是惩治腐败的严厉手段,适用于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情况,对不收敛不收手、执迷不悟、拒绝挽救、负隅顽抗的党员干部,坚决严肃惩处。正因为前面有三道“防线”进行防范,演变为第四种形态的就只能是“极少数”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