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对于当事人情绪激动喊冤的怎么办

如题所述

对于经验丰富的法官来说,审理的案件没有上万也有上千了,见到的人也数不胜数。在庭审过程中也遇到许多情况。那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官对于当事人情绪激动喊冤的要怎么办呢?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法官对于当事人情绪激动喊冤的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官遇到当事人情绪激动的喊冤,法官应该重申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庭纪律,法庭将会依法给其陈述时间;当事人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依照有关规定作出适当处置等等。
      《法官行为规范》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情绪激动,在法庭上喊冤或者鸣不平
      (一) 重申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庭纪律,法庭将会依法给其陈述时间;
      (二) 当事人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制止;
      (三) 制止无效的,依照有关规定作出适当处置。
      第三十四条诉讼各方发生争执或者进行人身攻击
      (一) 及时制止,并对各方进行批评教育,不得偏袒一方;
      (二) 告诫各方必须围绕案件依序陈述;
      (三) 对不听劝阻的,依照有关规定作出适当处置。

法院开庭流程具体如下: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4)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评议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官应该重申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庭纪律,法庭将会依法给其陈述时间;当事人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依照有关规定作出适当处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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