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只发基本工资2200合法吗

如题所述

不合法。
1、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合法。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给。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女职工产假前12个月工资增均值发给(如果是员工,没有加班费项)。任何单位不得因为结婚、怀孕、产假、哺乳而降低女职工的工资。用人单位应该注意,女职工孕期工资应该和正常上班时间一样,基本工资,津贴都是正常发放的,即使是奖金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发放的。
2、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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