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隶属湖北省,是由咸宁市代管的县级市,地处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的南岸,为幕阜低山丘陵与江汉平原的接触地带。
赤壁市古称蒲圻,缘起于三国东吴黄武二年设置蒲圻县,因湖多盛产蒲草(古时编织蒲团的材料)形成集市而得名。
1986年5月2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蒲圻县,设立蒲圻市,为县级市。
1998年6月11日,民政部批复同意将蒲圻市更名为赤壁市。
1998年,由地级咸宁市代管。
扩展资料:
赤壁市的行政区划有文字可考始于宋朝。宋至元代为乡、里制;明代为都、里制;清代至民国二十一年(1932)为乡、团制;此后至1949年为乡、保、甲制;1950年后,将保、甲制改为村、组制;
1952年后,改为乡、组(社)制;1958年后,改为社、队制。1949年后并设置区公所,作为县级派出机构,管理几个乡或几个公社。
截至2016年底,赤壁市辖3个街道、9个镇、1个乡。市政府驻地赤马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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