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婚龄降低到18周岁,对婚姻有何利弊?

如题所述

利:观点一:随着我国人口结构发生改变,老龄化趋势严重,独生子女政策日渐显现出其弊端,我国开始实行全面二孩政策。原规定的法定婚龄主要目的即控制人口增长已发生改变, 现在我们需要改变人口结构问题,继续沿用“鼓励晚婚晚育”时代背景下的法定婚龄已经明显不合时宜。
观点二:在社会风气越来越开放的条件下,有实无名的事实婚姻大量存在,尤其在农村地区,早婚现象特别多。事实上他们的婚姻形式与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无异,但我国法律并不保护事实婚姻。这种有实无名的婚姻状况下产生的财产纠纷、非婚生子女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外地带,而降低婚龄能更好的解决这种问题。
观点三:结婚越早,婚前性关系时间越短,有利于减少不必要的人工流产,有利于保护妇女权益。数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联合国人口基金曾委托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开展“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可及性政策发展研究”项目,调研结果显示,我国未婚青少年中,约有 60% 对婚前性行为持比较宽容的态度,22.4% 曾有性行为。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调查报告显示, 在有婚前性行为的女性青少年中, 超过 20% 的人曾非意愿妊娠, 其中高达 91%的非意愿妊娠诉诸流产。)
观点四:我国的法定婚龄相对于其他国家(地区)而言是比较高的,这与以18 岁为法定婚龄的国际发展趋势是不符的,在国际交往日益频繁且跨国婚恋渐成潮流的情况下,降低法定婚龄能顺应世界潮流,更好的保护跨国婚姻和增加我国法律适用的可能性,有利于我国在世界上树立文明、进步的大国形象。
观点五:根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年满18 岁即为成年人, 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责任能力。我国《宪法》也规定公民年满 18 周岁享有选举与被选举权。 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法也将 18 周岁作为承担完全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标志。那么,婚姻法对于结婚年龄的规定也应该与上位法与其他部门法保持一致。
二、弊
观点一:能否承担得起婚姻家庭的重担?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年满 7 周岁才能入学上一年级,并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也是公民的义务,那么照这样计算18 岁的青年男女才刚刚高中毕业甚至还没有毕业,也有上完初中就选择进入社会的,但是他们普遍都没有什么经济能力,也承担不了抚养孩子的任务,欠缺社会经历,属于自己都养不好的年纪又怎能指望他们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呢?
观点二:可能会增加社会负担,18岁年男女心智尚未发育成熟,有些人可能都还不知道结婚意味着什么? 更不明白组成一个家庭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法定婚龄一旦放开,势必有大量的心智不成熟的低龄婚姻产生。而在他们没有能力承担这些责任的时候势必由社会为他们不成熟的决定买单,会增加社会负担。有人不禁怀疑在这样的情况下降低婚龄真的好吗? 真的是对青年男女负责吗?
观点三:离婚率也许会升高,很多人认为十八岁结婚一般不懂家庭的责任,还处于青春易冲动时期,也许就有了小孩。那么也许当他们走入社会认识更多的人后发现现在的结婚对象并不是自己想要的,并不是适合自己的。那时也许会选择离婚,那小孩的问题便成了一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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