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有个疑问,目前我在公司做法务工作,年后就去异地新公司上班了,公司需要给我交社保,有两个选择,一是委托原地社保服务机构给我缴纳社保,另一是异地新公司给我把社保转过去继续缴,另外,我打算在异地工作两三年后回原地做律师,那像我这种情况,在律师年审的时候,在社保方面,是否有要求在同一个地方交满一定年限才给办理的规定呢?而我中途是在异地缴纳社保的,这是否会有影响?其他方面有什么影响?望有类似经历或经验的朋友告知一二,谢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