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改名的理由

小孩改名的理由

作为父母送给孩子的第一个礼物是名字,所以一个好的名字对孩子来说是很重要的,如果需要改名字,因此理由也就显得重要了,理由可以有很多种,比如可以说是名字的含义容易引起误解、或者班里同学的名字重名名字寓意不好等,具体理由如下:

1、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2、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等,电脑打不出来;

3、申请人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或者相近,对祖先不尊重;

4、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

5、同一个班级里有重名的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6、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7、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8、名字的寓意不好,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不利于学习进步。

注意事项

1、如果是未成年人,改名后要改学籍上的名字,不然到时候上大学麻烦

2、如果是成年人,改名后改身份证,社保卡等等。这些都是需要更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6-11

第2个回答  2016-06-28
  理由可以乱写的,小孩改名很容易。
  一、我国公民有权办理姓名变更登记的依据
  (一)《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但是针对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人变更姓名的约束依据:
  《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1958年4月)第九条规定:
  (1)年满18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不好决定的,应报上一级户籍管理机关批准。
  (2)18周岁以下的人,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根据本人或者父母的申报即可给予变更。但被收养或者被认领的人,年龄较大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才可给予变更。
  (3)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需要变更姓名时,必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才可给予变更。
  (4)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分子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分子,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二、申报人应具备的证明材料
  (1)要求变更姓名的本人或监护人申请;
  (2)单位、街道或学校介绍信;
  (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变更程序
  持以上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由户籍内勤受理,6周岁以下的由户籍内勤当场办理;6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由外勤民警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5日之内报所长审批完毕;16周岁以上的,外勤民警写出详细调查报告,所长签署意见,5日之内报县公安局户政大队审批,县局户政大队7日之内审批完毕,各派出所接到审批材料后5日之内通知当事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9-14
改名的具体程序
那么想更改姓名,需要注意哪些规定,经过哪些程序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具体的规定如下: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10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18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18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成人改名涉及到的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因而公安部对限制成人改名,因此稍显麻烦。大致步骤如下:
1.需要你提出书面的申请;
2.需要你的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需要到你户口所在地公安局申请;
4.有个别派出所可能会提出一个月只办理一次,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去办理。
改名有哪些理由
如果你要去派出所办理姓名变更手续,你需要告诉他们什么理由呢?
1.重名太多,很不方便;
2.寓意不好或者谐音不好,读起来有歧义,极大影响个人生活工作;
3.名字含有多音字或者生僻字,影响识记或电脑打不出来,对生活工作极为不便。
4.申请人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
5.僧侣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号代替俗名的;
6.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此类小孩改名跟母姓较多);
7.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有重名的;
8.有特殊情况的。
而从法理和原则上说,只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改名申请不需要任何附加条件和理由,公安部门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公民的改名申请。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此,公民改民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是完全自由的,也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公安部门同样不能因为行政不便等原因损害公民变更姓名的权利。
第4个回答  2021-04-08
小孩改名的理由?改名的具体程序
那么想更改姓名,需要注意哪些规定,经过哪些程序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具体的规定如下: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10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18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18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成人改名涉及到的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因而公安部对限制成人改名,因此稍显麻烦。大致步骤如下:
1.需要你提出书面的申请;
2.需要你的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需要到你户口所在地公安局申请;
4.有个别派出所可能会提出一个月只办理一次,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去办理。
改名有哪些理由
如果你要去派出所办理姓名变更手续,你需要告诉他们什么理由呢?
1.重名太多,很不方便;
2.寓意不好或者谐音不好,读起来有歧义,极大影响个人生活工作;
3.名字含有多音字或者生僻字,影响识记或电脑打不出来,对生活工作极为不便。
4.申请人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
5.僧侣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号代替俗名的;
6.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此类小孩改名跟母姓较多);
7.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有重名的;
8.有特殊情况的。
而从法理和原则上说,只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改名申请不需要任何附加条件和理由,公安部门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公民的改名申请。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此,公民改民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是完全自由的,也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公安部门同样不能因为行政不便等原因损害公民变更姓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