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走私将负什么法律责任?

我堂哥是个司机,6月13日帮一熟人运一车烟草,却不知道那是走私的烟,结果被路政查到,老板跑路了,我堂哥就被抓了,那车烟草值七,八万的样子,请问我堂哥将负怎样的处罚~~~

  属于明知或应当知道。因为,运输烟草是需要持有烟草准运证。你的堂哥明知是烟草,并且明知该烟草并没有准运证的事实,就被推定为应当知道违法,而实施违法行为,当然要进行处罚。

  每个实施非法运输行为的违法、犯罪者都会声称不知道自己所运输的货物违法。但是,这是运输者必须知道的事实,即使真的不知道,也推定为应当知道,不影响违法的认定或犯罪的定罪和量刑。

  《烟草准运证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查没收购走私卷烟的运输,一律使用国家烟草专卖局开具的准运证。无准运证运输的,没收其全部货物,并处以货物总值50%以上的罚款。

  《烟草专卖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专卖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无准运证明,擅自托运烤烟、名晾(晒)烟、卷烟、雪茄烟、烟丝者,处以相当于调拨价10%以下的罚款。

  作为一个专业司机,不知道烟草运输需要准运证,显然不合常理,恕我直言,我不太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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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一:《烟草准运证使用管理办法》http://law.lawtime.cn/d596730601824.html

  第九条 省际间的运输,除持有中国烟草总公司主管业务部门的监章合同外,必须同时持有调出省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开具的准运证;无监章合同的,应持有调入调出双方省级烟草专卖局开具的准运证;烟用丝束、滤嘴棒的运输,必须持有国家烟草专卖局开具的准运证。

  第十三条 对无烟草准运证运输的,按《烟草专卖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九条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者的责任。

  第十六条 烟草专卖品及烟草专卖管理品进出口的调拨运输必须持有省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开具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除没收其非法所得外,并处其经营总额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查没收购走私卷烟的运输,一律使用国家烟草专卖局开具的准运证。无准运证运输的,没收其全部货物,并处以货物总值50%以上的罚款。

  法律依据二:《烟草专卖条例施行细则》
  http://www.fayixing.com/lawcontent.jsp?id=3657

  第四十九条 违反《专卖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无准运证明,擅自托运烤烟、名晾(晒)烟、卷烟、雪茄烟、烟丝者,处以相当于调拨价10%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http://www.people.com.cn/item/faguiku/xingf/R1010.html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第一百五十四条 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第一百五十五条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三)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的。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法律依据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http://www.people.com.cn/GB/channel1/10/20001009/263204.html

  第十条(第二款) 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以及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偷逃应缴税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七十五万元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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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走私烟草,偷逃税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定罪,并根据偷逃税额确定基准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