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关系。教育关系是师生关系中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也是师生关系的核心。师生之间的教育关系是为完成一定的教育任务而产生的。这种关系是从教育过程本身出发,根据对教师与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各自承担的不同任务和所处的不同地位的考察,对两者关系作出的教育学意义上的解释。
2、心理关系。师生之间不仅有正式的教育关系,还有因情感的交往和交流而形成的心理关系。心理关系是师生为完成共同的教学任务而产生的心理交往和情感交流,这种关系能把师生双方联结在一定的情感氛围和体验中,实现情感信息的传递和交流。
师生心理关系是伴随着教学活动的开展而自然形成的,是教学活动中一种客观而基本的师生关系,它受到教学过程和结果的直接影响。
3、伦理关系。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折射着社会的一般伦理规范,同时又反映着教育活动独特的伦理矛盾,因此师生关系也表现为一种鲜明的伦理关系。师生之间的伦理关系是指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与学生构成一个特殊的道德共同体,各自承担一定的伦理责任,履行一定的伦理义务。
扩展资料:
作为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结成的相互关系的师生关系,它的走向是指师生关系的价值取向及其实践结构的发展趋势和方向。历史上有两种主要的师生关系价值取向:
一是教师本位的师生关系取向,如传统“师道尊严”思想;二是学生本位的师生关系取向,如民主、平等的理论和要求。现代教育需要民主、平等,也需要“师道尊严”。
在新课改形式下,教育需要继承“师道尊严”的合理内核,剔除压迫、独裁、体罚等非尊重学生的方式,形成民主、平等式的“师道尊严”,即双向式“师道尊严”。双向式“师道尊严”是现代师生关系新走向,可称为“第三种结构”或“第三条道路”,具有尊重、沟通、分权等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师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