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年终奖的计税方法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年终奖有哪些计税方法如果个人在获得年终奖金当月的工资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5000元),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找出相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额,然后用全额奖金税率-速算扣除额,即为最终应支付的税额。如果员工当月工资超过5000元,年终奖金将单独计算并作为一个月的工资发放。全年的一次性奖金,当仅计算为一个月时,除以12即可得出税率,但在计算税额时,快速扣除只能扣除一次。方法二:如果个人的工资低于获得年终奖金当月的费用扣除额(5000元),他的年终奖计税方法是将工资和年终奖金相加,减去5000元得到金额,除以12个月,找出相应的税率和快速扣除额,然后用此金额税率-快速扣除额得到应纳税额。员工当月工资不超过5000元,再次支付的年终奖按一个月工资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全年一次性奖金扣除“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可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金额中扣除免税收入(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后的其中“当月职工工资收入”金额。方法三:当年终奖金与双份工资同月发放时,双份工资与年终奖金合并,除以12个月,找出相应的税率,然后计算出该金额税率-快速扣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一年中在两家以上公司工作的员工只能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对每个纳税人的年终奖励使用一次计税方法。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时间和发行公司来计算纳税方法。二、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吗属于,年终奖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的发展规划,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可以包括年终加薪、年底双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三、年终奖到手后可以立刻辞职吗可以。1、年终奖是上一年的绩效奖励,即使你下一年离开了,也是你该拿的。2、辞职是你情我愿的事儿,舍不得你走大家可以谈,条件谈不拢,你就在约定期限交接了工作结清工资离开,本就是正常的商业规则。

法律客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年终加薪以及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收入全额分摊至12个月的数额确定适用税率,再按规定方法计算应缴税额。具体计税情况分以下两种:情况一: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个税应纳额=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小陈的年终奖金为2.4万元,当月工资为5000元。以2.4万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000-3500)×10%-105=45(元),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295+45=2340(元)。情况二: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这时需要将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税金额=全年一次性奖金-(3500-月工资);个税应纳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税金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小陈年终奖1万元,当月工资3000元,则10000-(3500-3000)=9500,以9500除以12,其商数791.66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9500×3%=28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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