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方法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方法

1、一般债务利息=借款本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一般债务利息率×迟延履行期间的实际天数。
2、《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解释》第1条规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最高院执行局负责人答记者问》指出,“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利率是以近十年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平均值换算成日利率得出的。”
3、例如《最高院执行局负责人答记者问》举例,2015年6月30日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债务人应在三日内支付债权人借款本金10000元;支付自2015年1月1日始至借款付清之日止以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务人于2015年9月1日清偿所有债务。 一般债务利息=借款本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一般债务利息率×迟延履行期间的实际天数=10000×0.05%×60=300(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8月31日共60天)
拓展资料:
1、利息是货币在一定时期内的使用费,货币持有者(债权人)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债务人)手中获得的报酬。根据银行业务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银行应收利息和银行应付利息两种。应收利息是指银行将资金借给借款者,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它是借贷者使用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也是银行利润的一部分。应付利息是指银行向存款者吸收存款,而支付给存款者的报酬;它是银行吸收存款必须支付的代价,也是银行成本的一部分。利率是指借款、存入或借入金额(称为本金总额)中每个期间到期的利息金额与票面价值的比率。借出或借入金额的总利息取决于本金总额、利率、复利频率、借出、存入或借入的时间长度。利率是借款人需向其所借金钱所支付的代价,亦是放款人延迟其消费,借给借款人所获得的回报。利率通常以一年期利息与本金的百分比计算。
2、年利率=月利率×12(月)=日利率×360(天);
利息计算分为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
3、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是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的利息。
计算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的累计计息积数是等于计息期内每日余额合计数的。
4、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分为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利息和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1)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利息。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2)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然后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
计息公式为:
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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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12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扩展资料:

依《合同法》第120条的规定,违约各方分别按各自具体违约形态的法律后果分别向对方承担相应责任,亦即不适用过失相抵原则。所谓过失相抵,是指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权利人亦有过失时,法官可按过失比例将损害在权利与义务人之间进行分摊,以减轻或免除义务人赔偿责任的一种制度,过失相抵最先适用于侵权法领域,而近现代大陆法系及美英法系国家的民法大都将该制度扩展到合同法领域。

《合同法》之所以未规定双方违约实行过失相抵原则,主要考虑到双方违约情况的复杂性,加之过失相抵与双方违约在适用方面存在三大区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