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展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代表工作

如题所述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大代表作用发挥的如何,不仅反映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质量,而且还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职权的有效行使,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因此,如何提高代表素质,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新形势下需要认真研究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现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发挥好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谈一点粗浅地认识和体会。
一、夯基固本,提高代表素质,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前提
一名人大代表只有具备了良好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法律素质以及较强的代表意识和宗旨意识,才能为更好地执行代表职务奠定基础。作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从提高代表素质,规范约束代表行为,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等方面下功夫、用气力。只有这样,才能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要抓好代表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能力和水平。搞好代表学习培训工作,是全面提高代表素质的有效途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把加强代表学习和培训工作作为提高人大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方式,积极为代表学习培训提供条件和载体,才能有效提高代表素质。在学习内容上,应突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和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在培训时间上,应保证每年拿出一定的时间,对代表进行集中系统地培训。组织代表学习培训,要将讲授知识与观摩学习、集中辅导与代表典型事迹经验交流相结合,学习人大知识与学习法律知识、市场经济及科技知识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学习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丰富内容,活跃形式,提高学习培训的质量。换届以来,海阳市人大常委会将每年的5月份定为代表学习培训月,先后举办了4次代表集中培训,召开了两次代表经验交流会,并以镇区街道为单位组织代表进行知识竞赛。通过这些举措,使代表们系统地了解掌握了代表的地位、作用、权力和义务及代表工作的基本知识,为依法履行职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要规范和约束代表行为,切实加强对代表的监督管理。目前,我们有一部分代表的职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比较淡薄,有的把代表职务当作一种荣誉,有的则只是"挂名代表"、"听会代表",很少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当选代表几年来,甚至没有提出一条意见和建议,没有为选民办一件实事;有的把代表身份作为一个"护身符",只要权利,不履行义务,甚至滥用手中权利,走上了违法乱纪的道路。因此,建立健全对代表履行职务的监督制约机制,是十分必要的。在这方面,海阳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从2002年开始,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了向选民述职评议活动。由代表向选民汇报任职以来履行职务、发挥作用的情况,特别是在经济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情况,然后由选民对代表本人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到目前,已先后组织24名烟台市人大代表、300多名市、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进行述职。通过开展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选民述职评议活动,不仅进一步加强了选民对代表的监督,密切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而且进一步增强了代表履行职务,对选民负责、为选民尽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另外,我们还建立和完善代表履职档案,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出席会议、参加活动和开展工作情况的动态管理和考核,使代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
三是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的激励机制,是代表执行职务的兴奋剂。2003年,海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评选海阳市优秀人大代表的实施意见》,每年对代表在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履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予以隆重表彰。并通过新闻、报刊、召开代表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将代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同时,在海阳电视台开辟"代表视点"专题栏目,先后拍摄播出先进代表典型事迹20余期,不仅有力地宣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更多的人了解了人大代表的地位、作用和职责,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了解代表、尊重代表、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良好氛围,而且进一步增强了代表的荣誉感,激发了代表们学先进、争先进,认真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二、拓宽渠道,组织开展好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
丰富的活动,是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主要平台和有效载体。作为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和引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代表活动。只有这样,才能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求突破、出实效。
一是应围绕推进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骨干带头作用。党的中心工作体现了广大人民的愿望,代表了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关键是要坚持党的中心工作就是人大的中心工作这一指导思想,组织代表围绕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项目进行调查和视察,及时把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反映给政府,切实做到代表工作与中心工作在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形成合力。近年来,海阳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这一原则,紧紧围绕"奋战五年再造海阳"的奋斗目标,先后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了"一卡一制"重点部门重点监督、评议垂直管理部门等活动,并组织对园区建设、大绿化、大旅游、核电站、海阳港、村村通等30多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进行视察调查,充分发挥了代表的参与作用,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各项工作,赢得了市委的充分肯定。另外,从1999年开始,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中深入开展了以为海阳经济发展引进一个好项目或提供一条有价值的信息,协助政府(村委)推行一项工作,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提一条合理化建议,为选民办一件实事,帮助一户贫困户或一名贫困学生;带头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学习遵守法律法规,带头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决策和市人大决议决定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四带头"活动。通过开展"五个一、四带头"活动,进一步激发了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开创了代表工作的新局面,全市涌现出一大批代表先进典型,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应围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代表的主力军作用。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也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几年来,我们围绕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多次组织代表对全市普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障了"三五"、"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代表对《劳动法》、《水法》、《环境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警察法》等20余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促进了有关法律法规的深入实施。同时,积极组织代表开展了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评议,切实做到监督人与监督事的有机结合。通过对"一府两院"工作开展评议活动,有效地增强了评议部门的人大意识、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也使代表的作用在这些实际活动中得到更好发挥。
三是要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主渠道作用。人大代表来自社会的各个层面和不同的领域,与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也最能反映社会实际。组织引导代表积极宣传贯彻党的决策和人大及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并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调查、视察,充分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能够有效地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几年来,海阳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围绕全市企业用工、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社会治安、法院执行工作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组织代表广泛征集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解决,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东村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人大代表和群众的呼声,连续多年进行持之以恒的监督,先后督促市政府依法关闭污染企业40多家,有效地遏制了污染,净化了水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三、搞好服务,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保证
代表工作的实践表明,服务保障工作水平直接影响着代表工作水平,没有良好的服务,代表工作就会停留在一般化水平上。因此,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和省实施办法,积极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调动代表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是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一方面,要本着"就近方便,易于组织"的原则,及时划分代表小组,制定活动计划,以小组为单位,适时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活动。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代表办法,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认真听取和反映代表的意见和呼声,了解代表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为代表执行职务排忧解难。同时,要通过邀请代表列席有关会议、举行政情通报会、印发资料、订阅报刊等方式,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本行政区域的大事、要事及影响全局的重大事件及时传达给代表,让代表知情知政,为代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提供保障。
二是要扎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意见、批评和建议,是尊重代表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改进和推动政府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把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作为维护代表权利、发挥代表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不断强化措施,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在这方面,海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对交办、转办、承办、答复、落实、督查等各个程序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约束力。同时,每年都认真研究,确定部分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难点问题和意见,进行重点督办,从而有效地解决了以往代表意见"一交了之"、"一回了之",甚至部分建议代表年年提,年年不能有效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保护和调动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热情和积极性。
三是要积极落实代表执行职务的各项保障措施。代表法对代表执行职务的司法保障、时间保障、经济保障、物质保障、组织保障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从各地实际情况看,落实情况并不乐观。对此,要进一步加大对《代表法》的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代表工作、支持代表工作的浓厚氛围。2005年,海阳市委转发了《海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大工作的意见》,对镇、街道人大工作人员进行了充实,每个镇人大设立一名专职人大主席,并配有一名副主席或人大联络员,在3个街道设立了人大工作室。同时在代表活动经费、交通、通讯工具等方面予以保障,从而为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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