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如题所述

东莞市个人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元,下限为4546元;缴费比例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14%。
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3442元,下限为1900元;单位缴纳比例0.5%至2.1%,个人缴纳比例2%加3元。
3、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3442元,下限为1900元;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缴纳比例0.2%。
4、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3305元,下限为1510元;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不用缴费。
5、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9015元,下限为1803元;单位缴费比例0.5%至1.5%,个人不用缴费。
个人社保卡准予办理条件: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
2、已办理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手续的人员。
3、参保人已在我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办理逐月全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手续。
4、每月1-24日受理。
5、登记需提交的资料:本人城镇常住户口,居民身份证。就业证明。一寸红底登记大头登记照片一张。
6、如果个人想办理社保只能参养老和医疗,本地户口直接去当地的社保局办理;不是本地户口需开相关证明长期居民。
综上所述,东莞市个人社保缴费标准涵盖了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各项社保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均有明确规定,医疗保险的具体标准需参考最新的官方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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