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母亲共有一处房产,母亲为共有人,各占一半产权。现在母亲去世,想把产权变更为我一人名下,

2003年我与母亲共买一处房产,母亲为共有人,各占一半产权。现在母亲去世,想把产权变更为我一人名下,其他继承人也已同意,并且愿意配合。怎样办理才能更加灵活方便,费用少,并且不影响以后的买卖及拆迁。请高人多给几套方案。

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因此,你需要找到所有继承人(不包括你),并出具书面放弃继承该房产的承诺书由你一人单独继承并协助你办理继承手续。继承是不需要缴纳任何税费的,只需要缴纳交易手续费(建筑面积算,6元/平方米)和工本费(80元)。这个方案是最简单,也是最省钱的了,其他方案就不用讲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2-15
1、母亲已经去世,她所占的产权只能以继承公证的方法办理过户,不能以买卖的形式过户。买卖过户的前提必须产权人是在世的情况下。

2、如果现在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可直接过户到你的名下,免税。但以后再卖的话,继承的部分必须交纳20%的个人财产出让所得税。

3、如果现在母亲的部分产权由其他继承人继承,再卖给你,那么在过户给你的时候就必须交纳20%的个人财产出让所得税。

所以,不管用什么办法,只要日后你准备出售该套房屋的,母亲部分的产权都是要交纳个人财产所得税的。当然,如果父亲还在世的话,由父亲继承后过户给你是免税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2-08
先去公证处办理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公正书,最好以买卖的方式过户给你,将来再卖不存在征遗产税追问

如果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又怎样把份额以买卖的方式过户给我呢?如果他们继承后再卖给我,那么过户时是不是还是要收他们的遗产税呢。请说的详细点。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