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佛家所讲的贪嗔痴是一种并列的关系还是因果的关系?

请问贪嗔痴是一种递进的关系么?是不是由贪欲-嗔怒-愚痴?
还是说他们是并列的,并没有什么前后联系?
请回答时最好给出理论或者经典的根据。
谢谢!!!

他们是并列的关系,同在3毒中。再佛法中 贪 不是超过自己该得的而妄求,佛说世上没有什么是你该得的。该得多少,不该得多少那是随着因果而定,所谓贪一切想归己有的都叫贪`有这么一个例子:一位高憎快要圆寂的时候,阿弥陀佛亲近从远方来接他去佛土他只因为对弟子说了一句关于他自己的钵如果处理,萨那间佛主离他远去,无常立刻及现。他当时顿悟到这就是贪,他立马把钵砸到地上,大笑3声 哈 哈 哈 都是你害了我,然后他就空掉了(因为他有一定的增量了)无常抓不到他。最后因为他知道了这世界上任何一样东西都不该属于自己的时候阿弥陀佛才再次来接他走。嗔就是指怨恨之心:大到恨之入骨,小到情绪化都叫嗔。痴 是指愚痴 是指众生未开智慧(佛说人只能用聪明而不算是智慧)。例如你非常着迷刘德华这不影响众生的利益,但对你却是无益的,因为你把很多的精力和时间多放在追求轮回上了,它不会叫你成就解脱的。做到了不贪 不嗔 不痴你就脱俗生圣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10-14
哦,我觉得是递进的关系吧……

由贪到痴层层递进。而痴是根本所在。

而经典中我没有找到这类关系的详细描述……

倒是有相关解释,《成唯识论》卷6:“云何为贪?于有有具染著为性,能障无贪、生苦为业。”其中前一个“有”指世俗众生本身(五取蕴),“有具”指众生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

《大乘五蕴论》:“云何为嗔?谓于有情乐作损害为性。”

《成唯识论》卷6:“云何为痴?于诸理事迷暗为性,能障无痴,一切杂染所依为业。”

而痴更是十二因缘之首无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10-15
应该是并列的。不过彼此还是有些关系的。我们往往是先因为痴而对事相产生迷恋,这样就是贪了。又因为贪恋而害怕变化失去,那一旦有些不如意就起了嗔恨心了。
第3个回答  2007-10-14
人的三种情绪,佛家曰无欲\无念,也就是克服人的天性 ,克制情绪化,所以从某个角度可以说它们是并列的,但是又是不同层次的情绪化表现,后者比前者更甚。个人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