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局单位职工上班时间死亡应如何理赔?

我一侄子在电信局上班时,在单位吃午饭时突然死亡,24岁,已婚,其妻怀孕6个月,合同工,有社保,父母在家务农。应该如何向单位索赔?理赔的项目有哪些?越详细越好,谢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该情况应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处理,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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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06
第一点要确定死因,一般请款下,会认定为工亡。工亡赔偿是全国统一的。先要求单位申请工亡认定,如果单位没有认定,你应该在一个月内去当地劳动部门提出认定,如果是事业编制,可以去当地人事局提起赔偿。
纵横法律网 杨冬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