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18岁之前父母离异,法院把我判给了父亲,但是父亲从来没有尽过抚养义务,也没有给任何抚养费,一直是爷爷奶奶把我抚养长大。现在父亲要和我断绝父女关系,而我还在上大学本科,没有任何生活来源。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向父亲索取十八岁之前的抚养费,以及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支撑自己的生活
如果你刚满18周岁,则可以起诉父亲索要抚养费;
如果你已经年满20周岁,则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
法律要求义务人向未成年人支付抚育费的目的,是为了维持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维护未成年人的生存权。而且,考虑到未成年人往往都处于弱势地位的社会现实,有必要给予其特殊保护;
因此,在其未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以前,请求义务人支付抚育费的,不应当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在其已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提出追索请求的,则应当受诉讼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