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把别人的脸抓伤了好几条伤累计超过六厘米会被定为轻伤二级吗,伤口不深没有缝针,但是流血了

如题所述

打架致人面部创口累计超过六厘米,如果进行法医鉴定就构成轻伤二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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