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劈技术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所得、财产在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劈而直接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出于调节收入等社会政策的考虑,各国的所得税和财产税一般都采用累进税率,计税基数越大,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也越高。把所得、财产在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劈,可以使计税基数降至低税率级别,从而降低最高边际适用税率,节减税收。
比如,应税所得 2万元的适用税率是 20%,应税所得 2万~4万元部分的适用税率是 40%。有一对夫妇结婚后,妻子把其存款都交给无存款的丈夫,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丈夫的年应税股息为2万元,利息2万元,而妻子无应税所得,这时,丈夫就会有2万元的所得要按 40%的税率纳税。
但是,如果丈夫把存款转回到妻子名下,让妻子分得利息收入,那么,这对夫妇4万元的年所得的最高边际税率就会从 40%降至 20%,从而节减税收。
分劈技术特点:
1、分劈技术运用的是绝对节税原理,直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绝对额,属于绝对节税型税收筹划技术;一些企业往往通过分立为多个小企业,强行分割所得来降低适用税率,因此被许多国家认为是一种避税行为。
2、为了防止企业利用小企业税收待遇进行避税,一些国家针对企业的所得分割制定了反避税条款,所以分劈技术能够适用的人和进行分劈的项目有限,条件也比较苛刻,因此分劈技术适用范围狭窄。
3、采用分劈技术节税不但要受到许多税收条件的限制,还要受到许多非税条件如分劈参与人等复杂因素的影响,所以技术较为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