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念10月5日,A公司持一张异地建设银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其所在地工商银行办理了汇票贴现手续。贴现时,A公司仅在汇票背面背书人一栏内加盖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但是未作文字背书。12月5日,汇票到期后,该工商银行向本地建设银行,即汇票承兑行提示付款。剑圣银行受理该提示付款后,并未向工商银行付款,而是向汇票最后签章人A公司付出票款,划入A公司在建行开立的账户,抵偿了A公司欠建行的借款。工商银行交涉未果。问:谁是该汇票最后的合法持票人?